Y-Echoking:

今天遇到了版权问题,所以写下来自省,

希望有遇到我这样情况的人可以有所帮助。

各种的类型的商稿都接过一些,这次接触到了小说内页黑白插图的商稿。

因为对方是一家历史悠久的杂志社出版社,妈妈辈都知道的。

编辑表现得非常自信,以“你去圈内打听,大家都信任我们社”等等巴拉巴拉~~

所以在没有定金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我先动笔画了(现在想想脑袋一定是被驴踢了)

在半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催着希望能看到合同(我有一些薄弱的版权意识,希望能知道具体条款)

编辑每次答应说好,然后就没下文了,

直到半个多月后,我都画了5、6张了,一共要画11张。

编辑把合同发给我看了。

然后……

合同里的第一条:上述作品由乙方确定选题,并就内容之绘画提出具体要求。甲方系受乙方之委托,进行绘画创作。因此,本稿(包括全部乙方选用画稿和画稿片段,以及甲方创作过程完成或未完成之与乙方选用画稿相似之画稿和画稿片段等)之住作品,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即属于乙方……乙方享有除作品署名权之外的所有权利。

注:甲方系我,乙方系出版社。

这段话的意思就是,画画的作者只有署名权,版权归出版社,就是买断版权的意思

然后……

稿费只有150一张!150!150元一张买断版权……有一种悲凉的感觉涌上心头。

真想大喊:臣妾做不到啊~~(后来咨询了前辈同行,前辈和他们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00…)

我针对这点条款对编辑提出异议。

编辑非常霸气的说:这是公司统一规定,所有人都是这样,以前从来没有人问过版权的事。

从来没有人问过?!……童鞋们,大家的版权意识是有多弱啊!

然后编辑继续说:你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不好意思了,谢谢你啊。

一口血……

我当时正想着已经画了5、6张了,现在不画可能会耽误对方的进度,想忍受着继续画下去,但下次绝对要先看合同,不能这样贱卖版权。

没想到对方这么的硬气和霸气:我们就是低价买断,其他人都不敢提出异议,你有意见就快滚蛋。(碎了一地的画者心)

画了一段时间的商插了,有顺利也有不顺利的,

但这个比较老牌的杂志社这样的态度。还是令我相当的惊讶的。

杂志社出版卖书赚钱,是不是也应该给画者多一些的尊重呢?

难道多一些的尊重或者合理价格会导致整个杂志社破产吗?

为何要造成这样严酷的环境呢?开心画画是不是一种奢望呢?


这里科普下版权小知识(引用“喵合作用”的话)

1:对方一次性付钱,买的是作品使用权。使用权可以有时间限制的。几个月,几年,或者永久。最好把使用的范围确定。按时间还是按使用范围。这可以协商。你保证这个期限内不再商用,但可以在合同里说明,作者有权上传小图到网络进行自我宣传。

2:版权都在作者手里,要注意合同上这部分,有没有写到买断版权。(别随便down了网上模板,没注意看。就签了)如果对方要买断版权,那价格就不低了,自己要权衡。

(补充:买断版权应该是正常价格的三倍或五倍以上,双方可以协商)

……(其他点省略)


最后希望大家能手拉手团结起来,保护画者的权利,勇敢对霸王条款说NO!

创造一个更好的画画环境,让画画变成一件开心的事。让我们的付出得到相应的尊重和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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